律师简介



胡俊律师,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,现为昆明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,云南欧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云南欧派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。云南欧派律师事务所系昆明市“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”、昆明市盘龙区“优秀律师事务所”。胡律师系昆明市盘龙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,昆明市盘龙区政府信访接待优秀律师。胡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、精湛的办案技巧、谦逊的为人作风、严谨的办案态度办理过多起重大、疑难案件,部分案件在云南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,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
胡俊律师热衷于公益,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社区免费法律咨询工作。现专业从事刑事辩护、企事业单位刑事风险防范方面的法律工作。从业以来,为多名刑事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争取取保候审、不起诉(附条件不起诉)、免于刑事处罚、缓刑、从轻、减轻处罚。

成功案例(部分):

2016年公安部督办的湖北蕲春“MOMO裸聊”重大网络诈骗案(涉嫌金额1300多万),经辩护从轻判处10年有期徒刑;

2016年颜某某运输高含量海洛因711克案,经辩护判处有期徒刑;

2016年伊某某涉嫌非法拘禁案,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不批准逮捕法律法律意见书,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,不批准逮捕,公安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并当天释放

2016年谢某某涉嫌抢劫案,在审查逮捕阶段提交不批准逮捕法律法律意见书,盘龙区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,不批准逮捕,公安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并当天释放

2015年吴某某参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,经辩护,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适用缓刑

2015年祝某某参与会员遍及全国、涉案金额巨大“1040阳光工程”重大组织、领导活动传销案,经成功辩护,五华区人民法院仅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

2015年严某某参与协助考生作弊案,经成功辩护,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采纳辩护观点,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(判决后一个月即刑满释放)

2014年赵某某非法买卖枪支案(538支),经辩护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观点,对其适用缓刑

2014年刘某某参与会员上万人、注册费达7000万元的云南“团结帮”重大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,经成功辩护,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仅判处一年零十个月有期徒刑

2014年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“2014年云南省食药安全犯罪典型案例”(之一)的李某某生产、销售“毒”米线(卷粉)案,经成功辩护,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

2013年“昆明呈贡贪污合作医疗费案”李某某贪污合作医疗款案,经成功辩护,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对其适用缓刑号;

2012年被国家禁毒委托评为“全国十大禁毒案件”(之一)的梁某某涉嫌参与走私、贩卖、运输毒品22.45公斤及非法持有毒品案,经成功辩护,昆明市中级法院只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名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其余被告均在十五年以上直至死刑

2012年“震撼业界、惊怒银监会”的昆明某银行市场部工作人员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,经成功辩护,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撤诉

2012年王某某敲诈勒索案,经二审成功辩护,将一审判决中的50000元罚金取消

2012年王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,经成功辩护,西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

2012年保安张某某打伤小偷重伤案,经成功辩护,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

2011年胡某某运输海洛因714克案,经辩护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仅判处有期徒刑15年

2011年张某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,经成功辩护,五华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观点,适用缓刑

2011年高某某非法持有伪造发票案,在审查逮捕阶段,辩护人向昆明市官渡人民检察院提交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,将高某某取保候审,最终免于起诉;

2010年李某某寻衅滋事案,在侦查阶段向盘龙区公安分局提交法律意见书,认为李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,最终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,决定不予起诉。

2010年“昆明禄劝买卖气枪铅弹案”胡某某非法买卖气枪铅弹12900枚案,二审委托经成功辩护,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十年有期徒刑为四年有期徒刑

咨询电话:15087138535,微信号:JCMX1314,微信公众号:hujun_lawyer。




擅长领域
  • 刑事案件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胡俊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云南欧派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5301*********9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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